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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占道费收费新标准获批 按区域差别划分为四类

  • 2011年08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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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占道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近日获得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批复中表示,具体方案和收费标准由成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备案后实施。

  成都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占道,原则上以区(市)县党政机关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道路类别划分,其具体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新闻背景

  今年6月,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成都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公告》,把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按区域差别划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区域白天起价10元/1小时,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二类区域起价8元/1小时,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三类区域起价6元/1小时,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1元。四类区域仍为起价2元/1小时,第一小时后每1小时1元。 (记者 王力凝)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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