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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新标

  • 2015年09月08日 16时26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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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全市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装载和超限处罚标准》正式实施,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货车违规经营行为。

  “新标准”侧重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车加大处罚力度,超得越多罚得越重。具体为车货总重超限率在20%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或卸载、转载后放行,不予罚款。车货总重超限率20%-50%的,卸(转)载并按每超1%处5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率50%-100%的,卸(转)载并按每超1%处65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率100%-150%的,卸(转)载并按每超1%处8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率150%以上的,或拒绝接受检测阻碍执法的,卸(转)载并按每超1%处100元的罚款。对超限运输造成公路路产严重损坏,或严重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卸(转)载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达州市将采取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的工作机制,强化路面管控,对违规经营的货车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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