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首开“10万元罚单” 严惩消防安全违法单位
5月2日,顺庆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辖区五星大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建筑5楼某大型歌舞娱乐场所装修工程在未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大队监督人员立即向该场所下发责改通知书,严厉要求该场所立即停止消防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在现场取证、询问当事人等调查活动中,大队检查人员认真向违法单位讲解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结合该场所提供的施工图对现场施工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由于发现及时,不仅预防了一批火灾隐患,还避免了事后返工的麻烦,为建设单位减少了不少的返工费用。5月10日,大队在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该场所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场所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对大队的处罚决定表示毫无异议。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通过此案件,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提醒广大社会单位,在项目开动前,不要盲目赶时间、图方便,一定要取得相关的手续。遵纪守法,这才是避免经济损失和节省时间的最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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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