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彭山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四下降”
一是领导、组织、经费到位。每逢节假日、重点时段,各分管县级领导均要亲自带队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将每个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会日,县长、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均必须亲自到会;每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检查均须制定方案实施;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设立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基金,每年县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治理;每年预算65万元用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并解决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并与经济发展挂钩,按经济总量增长增加奖励经费和公共隐患整治基金。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即落实县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县长、分管副县长、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年初,职能部门、乡镇就分别与县政府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分别就本辖区、本行业的社区、企业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是部门、乡镇监管到位。乡镇、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并整合力量,强化了联合执法,县政府每季度派出督查组开展督查、暗访。
四是安全生产培训到位。结合安全生产月、科技三下乡活动、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政企平台、移动短信平台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分别组织开展乡镇安办、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题培训。
五是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实行安全专家定期到企业诊治隐患、划拨专项资金治理重大公共隐患等方式,治理重大公共隐患6处,投入整治资金66万元,全年治理各类隐患6978起,县级挂牌督查隐患430起。
六是打击非法违法到位。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执法。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39761人次,接受处罚26495人次;查处客运车违章18起;制止、纠正违法建筑行为12件;查处危化品、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4起,行政处罚4人,行政拘留1人,收缴并销毁烟花爆竹4500余件,取缔非法生产作坊2家;查处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3家,暂扣液化气瓶267只。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9起、事故3起,其中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0万元罚款、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0万元罚款全部及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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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