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通报2011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情况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2〕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2012年2月27日至3月3日,州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2011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结果
(一)优胜单位(8个)。
西昌市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人民政府
布拖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人民政府
越西县人民政府 盐源县人民政府
(二)合格单位(9个)。
德昌县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民政府 普格县人民政府
昭觉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人民政府 美姑县人民政府
冕宁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人民政府 木里县人民政府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时对冬春季节防火、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各县市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自抓等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机制。
(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县市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加强本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了县市、乡镇、村三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同步安排、有效实施。西昌、会理、会东、布拖、雷波、甘洛、越西、盐源等县市政府按"八个一"标准,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取得显著成效。
(三)消防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各县市将消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消防经费投入保持良性增长。2011年全州各县市共投入消防业务、器材装备经费1260万元,用于安装市政消火栓、购置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设备等,其中:西昌市到位经费395万元,会理县到位经费249万元,会东县到位经费82万元,布拖县到位经费114.3万元,雷波县到位经费68万元,盐源县到位经费115万元,宁南县到位经费72.3万元。投入的增长,改善了消防设施条件,提高了消防保障能力。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各县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消防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设立消防专栏,开展经常性宣传;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火把节、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景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政府认真按照州政府"清剿火患"战役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并成立了"清剿火患"战役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相关单位责任。在国庆、圣诞、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了"飓风-A"、"飓风-B""飓风-C"和零点行动。同时,各县市政府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全州共发生火灾78起,死亡9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498万余元,全年全州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六)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
各县市认真按照《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能力建设,县市公安机关与各派出所签订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各公安派出所认真落实消防监督职责,消防监督管理格局逐渐完善。
(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体系建设扎实有效。
各县市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省、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各部门在灭火救援工作中的配合,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和联动机制,并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灭火救援演练。2011年,全州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建设并挂牌。
三、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尚未全面确立。部分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未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火灾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行业不断出现,消防监督区域、监督对象迅速增加,火灾隐患随之滋生,传统消防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逐步出现。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个别县专职消防队在人员配备、器材装备建设上还较为薄弱,不能满足灭火及应急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部分乡镇消防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在按"八个一"标准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后,部分乡镇不注重义务消防组织的"训、管、用",人员调整不及时,消防器材装备缺乏维护保养,未能在农村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作用。
(四)社会消防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力度不够,有的单位甚至还存在"消防宣传是消防部门的事"的认识误区;一些单位忽视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群众防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意识相对薄弱,导致一些本可避免的火灾及火灾伤亡事故未能成功有效避免。
(五)个别县消防业务及器材装备的经费保障还未达到最低标准。由于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2年,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文件精神,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构建和谐凉山、平安凉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要在建立高效运转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上下功夫。各县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完善"以政府责任为龙头,以法律责任为核心,以行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责任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性机制,夯实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二)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继续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抓实,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三)要在加强消防经费保障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基本支出经费和消防车辆装备、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营房设施等项目支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消防官兵就地医疗、人身伤亡保险等经费。要加快建制镇农村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
(四)要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要加强工商、文化影视新闻出版、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卫生、教育、经贸、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合力,有效预防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五)要在夯实农村、社区、派出所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加大农村消防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消防工作,发挥试点引路作用,推进农村消防建设的全面开展;扎实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把社区消防工作与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警务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督促派出所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单位、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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