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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平武县安监局加大执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 2011年09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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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绵阳市平武县安监局在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上主动争取省执法总队和市执法支队到平武指导工作,同时组成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小组,重点开展了水电建设和非煤矿山行业的专项执法,并取得显著成效。为预防和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月中旬,省安监执法总队黄德灿副总队长、市安监执法支队李克勤支队长等一行执法人员亲临平武县指导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小组在检查南坝水电站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施工现场时,发现其现场安全管理较为混乱,部分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墩台施工无临边防护、拆模作业及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项目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平武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责任单位发出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拆模作业,同时,对其部分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等现场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责任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并处罚款5万元,现已结案。

  七月下旬,由省安监执法总队一支队田小锋副支队长带队,与市支队及平武县大队执法人员一起在对大茅坡铅锌矿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号矿井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采掘面布置不合理,无作业规程,废弃矿井未密闭,巷道个别断面不符合要求,破碎断面支护不实,安全警示标志缺乏;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于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平武县大茅坡铅锌矿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对2号矿井暂时停止生产。同时,对企业未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并处罚款3万元和1万元,现已结案。

  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了安监执法的力度,通过重点查处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起到了杀一儆百、举一反三的效果,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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