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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市定配眼镜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11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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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青少年视力健康,今年5月至7月,我局对全市生产加工的定配眼镜质量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全市135家定配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135批次,经检验,合格110批次,合格率为81.5%,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质量较好的企业有四川省宝岛光学有限公司、四川华西医学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等,质量较差的企业有双流县慧亮眼镜店、彭州市天彭镇西华眼镜店等。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检验依据:《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度定配眼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CGF208.1-2010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B13511-1999配装眼镜》等标准。主要检测指标有: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高度、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及标志等。有25批次的定配眼镜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顶焦度(即度数)不合格。度数不合格的有14批次,占所抽产品总批次的10.4%,表现为眼镜的度数与戴镜者需要矫正的屈光度不一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充片配镜问题。部分小型眼镜店没有相应的备片,而以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消费者定配的镜片;(2)企业对眼镜镜片标准的相关要求理解不到位或未严格执行;(3)使用焦度计检测时未考虑仪器误差,未使用检定证书中给出的误差修正值。配戴度数不合格的眼镜,会加重视力减退。

  (二)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不合格。出现以上不合格项的有12批次,占所抽产品总批次的8.9%。主要反映出眼镜店的割装操作技术水平低和质量意识差,在装配完成后没有对上述指标认真检验把关。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少数眼镜店为了节约成本,一副吸盘使用多次,造成吸盘的吸力下降,在磨边过程中镜片产生转动或移动,导致以上指标不合格。此外,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不合格也可能是由于眼镜店操作和检验人员对标准的理解不到位,不能正确确定标准的技术要求,结果造成其产品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上述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影响配戴者矫正眼睛屈光不正的效果,会引起视觉疲劳。

  (三)镜片基准点厚度不合格。出现厚度不合格项的有8批次,占所抽产品总批次的5.9%。主要是眼镜店原材料进货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时未进行检验,镜片厚度不够,将主要导致眼镜镜片抗冲击性能下降,使戴镜者眼镜容易打碎。

  (四)装配质量不符合要求。有1批次产品装配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镜片切割不好,导致镜片与镜圈不匹配,影响眼镜美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配眼镜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以学生为主要消费群体的视力健康,其影响不容忽视。针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生产质量合格产品;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把好原材料进货和产品质量检验关;同时对无证企业予以坚决打击。三是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抽查结果予以公布,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附件1:2011年成都市部分定配眼镜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名单 



附件2:2011年成都市部分定配眼镜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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