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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质监局对7月食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

  • 2011年08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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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开展的食品质量抽查中,成都双流老妈食品厂等8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饮料及新津县阳成粮油加工厂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食用植物油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和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未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菌落总数是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国家标准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瓶(桶)装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应≤50cfu/mL。脂肪酸组成是食用植物油的特征指标,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的,不同的食用植物油,其脂肪酸组成成分和含量基本是固定的。

  成都大学王卫教授认为:造成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过程中杀菌环节控制不当;二是包装瓶(桶)、瓶盖的卫生达不到要求;三是灌装设备或管道的清洗、消毒不彻底;四是灌装车间的洁净度达不到要求。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一是对原料或成品储存控制不严,储油罐混用;二是生产过程中混用生产设备、设施或使用同一条灌装线;三是生产企业涉嫌以次充好。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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