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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质监局对2011年4月食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的通报

  • 2011年05月06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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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抽检中,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四川双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4日生产的香辣牛排(豆制素食,22g/袋)水分超标,四川省郫筒酱园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9日生产的黄豆酱油(400mL/袋,高盐稀态、烹调型)氨基酸态氮、总氮不合格,未发现违规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两家不合格产品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市质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正在对两家企业进行查处。

  成都市调味品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幼筠表示:氨基酸态氮、全氮是反映酿造酱油的重要特征指标,国家标准《酿造酱油》(GB18186-2000)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最低含量不得小于0.4g/100ml,酿造酱油中全氮最低含量不得小于0.7g/100ml。通过其氨基酸态氮、全氮的含量可区别其等级,每百毫升的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品质越好(氨基酸态氮含量≥0.8g/100ml为特级,≥0.4g/100ml为三级,两者之间为一级或二级)。该指标不达标,可能是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产品配方缺陷等原因造成的。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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