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质监局对2011年4月食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的通报
两家不合格产品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市质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正在对两家企业进行查处。
成都市调味品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幼筠表示:氨基酸态氮、全氮是反映酿造酱油的重要特征指标,国家标准《酿造酱油》(GB18186-2000)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最低含量不得小于0.4g/100ml,酿造酱油中全氮最低含量不得小于0.7g/100ml。通过其氨基酸态氮、全氮的含量可区别其等级,每百毫升的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品质越好(氨基酸态氮含量≥0.8g/100ml为特级,≥0.4g/100ml为三级,两者之间为一级或二级)。该指标不达标,可能是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产品配方缺陷等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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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