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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13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

  • 2011年03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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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认监委(www.cnca.gov.cn)强制性产品认证专栏证书查询知,天津“锦湖轮胎”生产厂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持有的13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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