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移动屏蔽短信息 消委调查真相大白——资阳市消委会提醒经营者慎发商业信息
8月31日,市消委会接到12315投诉指挥中心协办函后,立即与资阳移动分公司客服负责人和消费者取得联系,并约定双方于当日下午15点到市消委会办公室调解处理。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查证,并调取了消费者所发信息内容,证实消费者吴某实为资阳某旅游公司员工,近期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了保险代理资格证,其所发信息内容为推销保险业务的商业广告信息;资阳移动公司客服人员提供了国家工信部关于屏蔽发送包含商业广告、黄赌毒等敏感词汇短信的有关文件,发送这些信息系统会自动进行屏蔽,符合工信部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反复宣传《消法》及有关法规,消费者表示了理解。
市消委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垃圾短信侵犯公民的休息权、安宁权,依据《消法》和工信部的有关规定屏蔽机主短信功能,是治理有害短信的有力做法,符合全国人大关于信息安全的决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的规定。按照有关法规,屏蔽短信功能属于正常的执行法律法规行为,不需要事先对用户进行提醒。同时,建议移动营商应设置一个纠错机制,如果消费者是误发和转发偶尔的一条垃圾短信,应该允许机主申诉,或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发送一条屏蔽短信通知进行提示,并进一步加强前台客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