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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四川
简阳工商石桥工商所成功处理一起商铺购买纠纷
2015年05月19日 11时49分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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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简阳市石桥工商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陈某订购了某商铺二楼一套门面房,交纳五万元定金,由于当时不能到实体房参观,只听销售人员介绍了铺面的大致情况。面积为64平方米左右,适用于自用或出租。几天后,陈某到实体房发现,该铺面分上下两层,各32平方米。陈某认为该铺面布局不适合自用和出租,加上销售人员之前并未具体说明铺面的布局,于是要求将铺面换到一楼或者退还定金,但销售方不予退换。陈某认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石桥工商所投诉了该商家,请求石桥所协助解决。
石桥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消委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情况,积极约谈双方,并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陈某在一楼未售的铺面中选择一套,按市场价格多退少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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