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工商局两件案例获选“百佳案例”
《运用新〈消法〉调处首例跨省网络消费投诉经营者兑现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做法和体会》是徐某投诉峨眉山市某贸易公司在商城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食品专营店涉嫌虚假宣传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件。徐某在该网店购买了16元的茶叶1袋,连同邮资共计21元,后发现该网店虚假宣传,遂向峨眉山市工商局投诉要求赔偿。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协议,该贸易公司赔偿徐某500元。同时,峨眉山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浅析一起利用网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的查处》是峨眉山市工商局查处的刘某利用网络商品交易侵犯“竹叶青”、“竹叶春”、“碧潭飘雪”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当事人刘某被行政处罚13万元。该案是乐山市首例网络商品交易侵权案件。
据悉,此次全国工商系统百佳案例(事例)评选活动由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业务司局、中国工商报社、全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部分高校研究机构、中国市场监管交流网等联合举行。自去年启动,历经6个多月,经过三轮评审和网上公示,从全1507个参选案例(事例)中评选出了工商系统三类创新案例和七类执法案例,每类十个,共一百个案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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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