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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收取印花税 巴中市工商局责令全部退还

  • 2014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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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巴中市消委会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违规收取印花税,请求维权。巴中市消委会立即转交巴中市工商局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在开发销售名为“中央公馆”的房地产项目中,以代收印花税名义违规收取670户购房者费用19.3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开发商没有代收代缴义务。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规收取的印花税理应全部退还给消费者。

  为及时给消费者挽回损失,巴中市工商局、消委会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收取费用全部退还给消费者。在巴中市工商局、消委会的积极介入下,该房地产公司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主动退还全部费用,现已向150余户购房户退还多收费用2.56万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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