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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活动情况

  • 2013年09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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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9月10日开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维护群众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据介绍,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官方微博上分三次公开征集了6名消费者代表,并邀请他们参与完成了商品比较试验活动中的购样,目前已将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全省工商系统对辖区内旅游行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情况进行了回查,共检查旅游行业经营者792户,检查格式条款4196条,纠正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70条。省工商局和成都市工商局派出人员到四川星空电视购物频道、四川电视台和成都电视台,实地查看了电视购物广告审查、广告档案保管、广告用语规范等工作,对电视购物广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媒体加强对手机、平板电脑、金银饰物及收藏品等投诉举报集中的购物广告的审查把关,认真筛选合作企业(包括物流、仓储企业),妥善处理投诉,落实先行赔付机制,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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