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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通报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成果

  • 2013年09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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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在京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经过3个月的专项行动,全国医药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已基本不播违法医药专题片广告,省级广播电台以及部分地市广播电台无医药广告的“绿色频率”数量逐渐增多,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反映良好,广告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增强。

  今年4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牵头,会同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广告发布环节监管力度,加大广告监测和查处力度,先后对1122种报刊、2366个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布的医药广告进行了监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5期,部署各地查办违法案件1000余件。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检查广告1006万条次,曝光违法医药广告6130条,责令整改138412条广告,查处违法医药广告案件6902件,罚没款6227万元,停止213户违法主体的广告业务。

  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中宣部统一部署中央主要媒体开设《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题专栏,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整治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国务院新闻办积极指导和督促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严格落实广告审查相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网上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工信部关闭310余家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内容的网站。卫计委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1107家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测200多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集中清理了500余条违法违规医药专题片广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曝光了30个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27家非法医药网站,行政告诫32户医药企业,各级食药监部门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6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496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6期。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查处了19家严重违法违规的中医医疗机构。

  下一步,八部门将努力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更加注重治本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广告法》修订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创新媒体广告监管方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文明、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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