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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观音工商调解一起预付卡“被过期”案

  • 2013年08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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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遂宁市观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美容预付卡“被过期”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元。

  当日,家住观音镇的冯某投诉称,其去年7月在当地某美容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不记名美容预付卡,消费两次后卡内有余额600元。今年8月4日,冯某再次到该美容店消费时,却被店主告知美容卡已经“过期”,卡中余额已经“清零”。冯某要求美容店延长预付卡使用期限遭拒后,遂向观音消协分会投诉。

  观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向美容院指出,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最终,美容院同意为冯某免费更换一张美容预付卡。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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