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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一门市无照经营消防产品被罚

  • 2013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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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江县消防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县范围联合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消防器材销售门市无证经营消防产品,7月19日,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门市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内的销售、经营消防产品的5家场所进行了消防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是严厉查处未通过“3C”认证、型式认可、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认可标志等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擅自维修灭火器、灭火器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联合检查组在位于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城庙段饶仕勇经营的消防器材门市检查中发现,该店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经营消防产品的有关手续等现象。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县工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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