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工商局连续查获两起散装白酒广告虚假宣传案
2013年2月25日,中子工商所在诚信广告专项整治中,发现中子农贸市场一销售散装白酒门市部玻璃门上方和两边分别张贴有红色大字“湖南纯粮酒,口味纯正,欢迎惠顾”等广告宣传字样。当执法人员让其出示该酒的进货发票和相关检验报告时,店主刘某不能出具相关湖南纯粮酒的进货发票和检验报告。通过调查,该店以前是一个湖南人在此店销售“湖南纯粮酒”,去年年底该门面转让给刘某后,刘某并没销售湖南纯粮酒,一直是在曾家和陕西购进散装白酒销售,他考虑到以前这家湖南纯粮酒销售时间长,老顾客也很多,在该镇也比较有名气,所以刘某接该门面后一直继续使用原来“湖南纯梁酒”招牌。该业主也没有给消费者解释是本地酒还是湖南纯粮酒。导致消费者一直误认为该酒还是以前的湖南纯粮酒。中子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即进行立案查处。
以上两起行为均违反了《广告管理条例》第八条“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第五项“弄虚作假的”之规定;该局依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广告客户或者广告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分别对当事人作下列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分别处罚款800元和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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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