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弄丢婚礼现场录像 婚庆公司赔偿12000元
2013年8月19日,消费者老杨到马边工商局消委会进行投诉,说自己儿子的婚礼现场录像被婚庆公司弄丢了。
儿子要结婚了,对老杨而言可谓是人生第一大事。为了给儿子、儿媳一个幸福美满的婚礼,老杨找到马边某婚纱影楼,委托其为儿子提供婚庆服务,口头约定,总费用为3000元。婚礼结束后几天,老杨找到影楼想领取婚礼现场的录像,谁知,影楼方竟告诉老杨,现场录像因操作不当,丢失了。
“大部分人,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他们居然弄掉了,太过分了。”老杨气愤的说:“我现在什么也不要,就要录像。”
“这个事情我们也没办法,谁知道现场录像操作不当,丢失了,找不回来了。”影楼的负责人也很无奈。
接到投诉后,马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向老杨和影楼负责人了解了具体情况。影楼的负责人承认了录影丢失是他们的错,也同意赔偿。最终,在消委会人员的调解下,影楼负责人同意退还老杨婚庆服务费用3000元,并赔偿老杨精神损失费9000元,共计12000元。老杨也不得已的接受了赔偿,却永远留下儿子婚礼的遗憾。
消委会人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服务者时,一定要与提供服务者签定书面协议,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便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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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