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商标纠纷案
2013年3月,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向市政府领导反映其产品被经销商成都申丰玻璃精工有限公司侵权的情况,葛红林市长和苟正礼副市长分别作出了批示,要求工商局妥善处理。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长郭晓鸣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局执法局和成华局及时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派员专程赴江苏昆山,与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表明了成都市对当事双方“公平协商处理,谋求共赢发展”的希望。
经过近半年的积极协调,促成双方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商谈,最终就商标侵权赔偿事宜达成和解。此次成功调解,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当事双方规范有序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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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