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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警示:一次性拖鞋不防滑 浴室中使用谨防摔伤

  • 2012年07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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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涉及宾馆酒店住宿方面案件177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问题的27件。如:消费者魏先生入住凉山州西昌市某大酒店后,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网布拖鞋在卫生间洗漱时不慎摔倒,后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手骨折,共花费治疗费用近2万元。时隔不久,消费者黎女士同样入住该大酒店后,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网布拖鞋到卫生间洗漱,身体滑倒,左手心被摔坏的瓷杯碎片严重划伤,伤口缝合3针,共花费医疗费459元。上述案例集中反映的共性问题是消费者由于穿着一次性网布拖鞋被摔伤。为此,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住宿宾馆酒店使用一次性网布拖鞋应注意防滑,谨防摔伤。

  一、注意一次性网布拖鞋的使用环境。宾馆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网布拖鞋只适用在地毯或干燥的地板,这种拖鞋多数鞋底表面过硬且光滑,穿着进卫生间,很容易滑倒摔伤。消费者最好不要穿一次性网布拖鞋在瓷砖地面上行走,尤其是在沾有水的磁砖地面上,要格外小心谨慎。

  二、了解掌握一次性网布拖鞋的质量情况。据了解市场上销售的一次性拖鞋的鞋面大多是用无纺布或者纸做的,底是塑料的,中间有一层薄薄的海绵,也分为防滑和不防滑两种,所谓防滑是指鞋底板相对比较厚一点,并制作了防滑槽。所以穿着一次性网布拖鞋时尽量不要进卫生间。

  三、宾馆酒店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我们呼吁经营者要注意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如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不要穿着一次性拖鞋进入浴室、卫生间;同时向消费者提供进入浴室、卫生间的专用拖鞋等。否则一旦发生消费者被摔伤的情况,宾馆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我们呼吁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宾馆酒店行业向消费者提供包括拖鞋在内的一次性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生产标准,严格生产准入;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对酒店星级评定时,应当将安全标准放在首位,督促宾馆酒店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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