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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查结首例手机短信

  • 2012年07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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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来消费者不断投诉的被强制接收商业手机短信这一情况,直属分局对某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在充分收集证据的情况下,认定该企业滥发商业短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交规定,对商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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