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江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
县消委会在接到投诉后决定立即受理,并通过电话向商店负责人核实艾某所诉属实。上午10点,县消委会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长达2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千程通讯店为艾某办理退货手续,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扣除折旧费249.4元,为其退款4738.6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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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