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江县工商局万福所成功调解一起食品消费纠纷
今年1月31日,万福镇天池村村民代某为庆祝房屋落成而宴请宾客。席间,有客人反映所饮用的白酒“丰谷老酒坊红花瓷”和饮料“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口感不正常,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代某当天找销售商陈某理论没有结果。
2月13日,代某来到南华工商所代某来到万福工商所,投诉,称陈某销售假冒食品,请求工商所依法处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销售商陈某的门市部处,对其经营现场及仓库进行了检查,并提取了投诉人购买的白酒和饮料样品。由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两种食品有无质量问题争论不休,但均为相关证据支持但均无相关证据支持,工作人员无法现场进行调解。本着为了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负责的原则,工作人员特意委托生产厂家对样品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消费者代某购买的两个批次的“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一个为正品,一个为假冒,白酒为正品。
据此,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了陈某向消费者代某当面赔礼道歉,并免收10件“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货款360元。的协议,双方均对工商所和工作人员办事认真的办事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感谢,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于陈某销售假冒饮料的行为,该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还对销售商行政约见进行了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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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