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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开发区工商局八角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 2012年03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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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德阳市开发区工商局八角所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称其于2011年12月在德阳江淮4S店试乘试驾江淮同悦1.3LVVT豪华型轿车后,随即购买该款轿车。因刘某第一天拿到驾驶证,心情激动,加之对汽车不甚了解,在购车时未能分辨出该车与其他同类车型有何差异,迅速全款提车。

  2012年1月,刘某在聚会时从亲友处得知自己购买的轿车并非江淮同悦1.3LVVT豪华型轿车,而是江淮同悦RS1.3L手动标准型(两车外型一致,但内部配置有着较大差异)。随后,刘某向德阳江淮4S店提出更换车型或加装ABS系统及CD机的要求。

  听取刘某的陈述后,该所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德阳江淮汽车4S店销售负责人,全面了解事件经过。经调查了解,刘某在购买轿车时因心情激动并未索要购车发票,所交车款也是江淮同悦RS1.3L手动标准型,该车销售合同也为江淮同悦RS1.3L手动标准型,且有消费者本人签名。

  为切实维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所反复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协商调解,德阳江淮汽车4S店负责人最终承诺免费赠送刘某汽车保养10次,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汽车投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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