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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上西工商依法维权 消费者获5万元新车赔偿

  • 2012年12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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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元市上西工商所依法处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消费者吴先生获得汽车销售商赔偿的一辆新车,价值5万元。

  12月6日,消费者吴先生到上西工商所投诉:他于2011年12月28日,在上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价值5万余元的某品牌汽车。今年12月5日下午13时左右,该汽车发生了自燃,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对他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事发后,吴先生找到汽车销售商,希望对方能给予合理解释,并妥善解决。然而,该汽车销售商的工作人员始终推卸责任,只同意修理汽车,不接受其他任何条件。上西工商所接诉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通过多方调查,了解了基本情况,然后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终于在12月14日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汽车经销商赔偿吴先生一辆价值5万元的新车。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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