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东坝工商所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消费者获赔2000元
5月2日,消费者郭先生在东坝某超市购买价值200余元的海产品,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期,找到超市调解未果,遂投诉至东坝工商所,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专人前往超市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和超市就赔偿金额的多少产生了分歧。经过东坝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在5月17日达成了协议,由超市方一次性赔偿给郭先生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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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