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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东坝工商所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消费者获赔2000元

  • 2011年05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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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元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东坝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购过期海产品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2000元的赔偿。

  5月2日,消费者郭先生在东坝某超市购买价值200余元的海产品,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期,找到超市调解未果,遂投诉至东坝工商所,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专人前往超市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和超市就赔偿金额的多少产生了分歧。经过东坝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在5月17日达成了协议,由超市方一次性赔偿给郭先生2000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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