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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剑门工商所开展“3.15”执法行动 没收食品15公斤

  • 2011年03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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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以食品、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旅游纪念品等商品为重点,分别于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对张王、剑门、汉阳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经营网点对商品的摆放、店铺的清洁卫生、商品的质量等进行严格的要求。期间检查食品经营户138户,没收各类食品15公斤,过期变质葡萄酒、啤酒、饮料94瓶,对2户《卫生许可证》过期的经营者,责令立即办理,对1户《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制度不齐的经营者督促当天到工商所领取,并张贴到店堂明显处。

  二是安排专人对景区消费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站的各种登记薄和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补充完善。

  三是将监管阵地前移,要求全所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全天按正常作息制度上下班,服从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安排好节假日期间梁山寺、关口、翠云廊等三大景区的市场巡查工作,并要求在节日期间的所有的消费投诉和举报必须做到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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