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严防“第一把火” 打好蓝天保卫战

  • 2022年05月16日 15时55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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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2年德阳市秸秆禁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深入打好2022年蓝天保卫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德阳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认清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社区)和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加强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坚决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及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防“第一把火”和黑斑,坚决杜绝因露天焚烧问题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现象。

    《通知》要求,德阳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线上方式,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宣传车入村等线下方式,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主动禁烧。

    《通知》明确,要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组、农户”禁烧责任体系,将日常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县级干部包片乡(镇)、乡(镇)干部包片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的“分片包干”禁烧监管机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将督查责任明确到人。小春、大春收割期间,乡(镇)、村(社区)、组责任人要开展全时段、全区域巡查,严防“第一把火”。特别要加强特殊群体的帮扶,督促监护人加强监管,防止此类群体露天焚烧秸秆。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及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火灾事故、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公开曝光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为确保责任落实、工作有效,德阳市将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小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的专项督查。小春、大春收割期间,加大对包片区域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明查或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办公室和属地,确保第一时间处置露天焚烧行为。

    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行为、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对应的市级督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核分;被省、市督查组或新闻媒体发现“第一把火”的区(市、县)或重点产业功能区、乡(镇)责任人要在德阳市相关会议上作检讨;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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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严防“第一把火” 打好蓝天保卫战

  • 2022年05月16日 15时55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2年德阳市秸秆禁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深入打好2022年蓝天保卫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德阳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认清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社区)和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加强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坚决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及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防“第一把火”和黑斑,坚决杜绝因露天焚烧问题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现象。

    《通知》要求,德阳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线上方式,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宣传车入村等线下方式,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主动禁烧。

    《通知》明确,要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组、农户”禁烧责任体系,将日常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县级干部包片乡(镇)、乡(镇)干部包片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的“分片包干”禁烧监管机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将督查责任明确到人。小春、大春收割期间,乡(镇)、村(社区)、组责任人要开展全时段、全区域巡查,严防“第一把火”。特别要加强特殊群体的帮扶,督促监护人加强监管,防止此类群体露天焚烧秸秆。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及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火灾事故、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公开曝光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为确保责任落实、工作有效,德阳市将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小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的专项督查。小春、大春收割期间,加大对包片区域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明查或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办公室和属地,确保第一时间处置露天焚烧行为。

    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行为、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对应的市级督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核分;被省、市督查组或新闻媒体发现“第一把火”的区(市、县)或重点产业功能区、乡(镇)责任人要在德阳市相关会议上作检讨;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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