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市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获法治政府奖

  • 2014年11月25日 16时43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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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入仲裁制度解决农村产权纠纷在京收获盛赞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日前,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10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14个项目获提名奖。在继2012年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获得了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之后,由市法制办申报的“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在经初评、公示和终评后,最终从全国74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引入仲裁制度

      解决农村产权纠纷在评选中获赞

      据记者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举办三届,在政府机关和法学理论界影响较大。其奖励对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与举措。在初评、公示的基础上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现场陈述,现场投票,当场唱票并颁奖。评委会成员由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光明日报和新华网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在评选的过程中,评委会表示我市申报的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农村产权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对抗性强,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并以其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特点,确定了较高的社会公信力。而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将仲裁制度引入农村产权纠纷解决,增加了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强化了农村发展的动力机制,获得了评委会的盛赞。

      84名仲裁员深入村、社巡回开庭就地办案

      “随着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转,农民的产权意识得到增强。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纠纷。”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以仲裁的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纠纷,并于2011年9月成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借助成都仲裁委员会这一法律平台,运用具有一裁终局、法律强制力的仲裁手段,努力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为畅通仲裁渠道,将仲裁窗口设在了一线。不仅将仲裁纳入了产权流转协议文本之中,而且还在市和部分区(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现场设立农村产权仲裁院“咨询联络处”,搭建起处理农村产权纠纷的平台,畅通了当事人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纠纷的渠道。同时为了方便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就近仲裁,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还采取了“服务到家门,巡回办案”的方式,让仲裁人员深入到当事人所在村、社开庭审案,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我市农村产权仲裁院共选聘了84名仲裁员,其中多数是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熟悉‘三农’规则的基层公务人员,他们擅长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家常话’,通俗易懂,由他们协助首席仲裁员办理仲裁案,当事人完全能够听得明白。”在谈及农村产权仲裁院的仲裁员队伍时,相关负责人说道。

      农村产权仲裁申请已协调处理49件立案受理20件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仲裁院,是民商事仲裁制度在解决农村产权纠纷上的一种创新和突破,从仲裁体制上建立了处理农村产权纠纷的制度性平台,开拓了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的新途径。”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确实有效地化解了农村产权流转矛盾纠纷。

      据悉,三年来,我市农村产权仲裁方面收到仲裁申请69件,通过协调处理49件,立案受理20件,审结18件。同时,仲裁渠道的设立,也使我市农村产权纠纷信访量明显下降。例如仲裁院设立当年即2011年,成都市城乡统筹委员会受理信访案113件,第二年即2012年受理13件,信访件下降了88.5%。

      “三年来我市农村产权仲裁院还及时制定了仲裁规则、巡回办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农村产权纠纷调处有规则可依。”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制度,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矛盾纠纷,努力为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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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获法治政府奖

  • 2014年11月25日 16时43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引入仲裁制度解决农村产权纠纷在京收获盛赞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日前,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10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14个项目获提名奖。在继2012年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获得了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之后,由市法制办申报的“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在经初评、公示和终评后,最终从全国74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引入仲裁制度

      解决农村产权纠纷在评选中获赞

      据记者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举办三届,在政府机关和法学理论界影响较大。其奖励对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与举措。在初评、公示的基础上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现场陈述,现场投票,当场唱票并颁奖。评委会成员由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光明日报和新华网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在评选的过程中,评委会表示我市申报的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农村产权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对抗性强,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并以其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特点,确定了较高的社会公信力。而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将仲裁制度引入农村产权纠纷解决,增加了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强化了农村发展的动力机制,获得了评委会的盛赞。

      84名仲裁员深入村、社巡回开庭就地办案

      “随着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转,农民的产权意识得到增强。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纠纷。”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以仲裁的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纠纷,并于2011年9月成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借助成都仲裁委员会这一法律平台,运用具有一裁终局、法律强制力的仲裁手段,努力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为畅通仲裁渠道,将仲裁窗口设在了一线。不仅将仲裁纳入了产权流转协议文本之中,而且还在市和部分区(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现场设立农村产权仲裁院“咨询联络处”,搭建起处理农村产权纠纷的平台,畅通了当事人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纠纷的渠道。同时为了方便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就近仲裁,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还采取了“服务到家门,巡回办案”的方式,让仲裁人员深入到当事人所在村、社开庭审案,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我市农村产权仲裁院共选聘了84名仲裁员,其中多数是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熟悉‘三农’规则的基层公务人员,他们擅长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家常话’,通俗易懂,由他们协助首席仲裁员办理仲裁案,当事人完全能够听得明白。”在谈及农村产权仲裁院的仲裁员队伍时,相关负责人说道。

      农村产权仲裁申请已协调处理49件立案受理20件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仲裁院,是民商事仲裁制度在解决农村产权纠纷上的一种创新和突破,从仲裁体制上建立了处理农村产权纠纷的制度性平台,开拓了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的新途径。”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确实有效地化解了农村产权流转矛盾纠纷。

      据悉,三年来,我市农村产权仲裁方面收到仲裁申请69件,通过协调处理49件,立案受理20件,审结18件。同时,仲裁渠道的设立,也使我市农村产权纠纷信访量明显下降。例如仲裁院设立当年即2011年,成都市城乡统筹委员会受理信访案113件,第二年即2012年受理13件,信访件下降了88.5%。

      “三年来我市农村产权仲裁院还及时制定了仲裁规则、巡回办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农村产权纠纷调处有规则可依。”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制度,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矛盾纠纷,努力为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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