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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八、维护各类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作为灾后损失评估和恢复重建的依据。对于因灾导致土地权利消灭的,以及按规划需整体搬迁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权利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要采取多种途径按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协调相关利益,及时化解和裁决产权争议。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上述政策措施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7〕57号)的衔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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