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2013年09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办函〔2013〕18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参照《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2013年09月2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函〔2013〕18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参照《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