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2时25分
  • 来源: 省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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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的基本职能:依据《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民生任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并负责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具体有:参与就业、培训、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制定,并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组织各地开展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负责灵活就业、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各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开展区域劳务合作;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全省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放和审计、稽核,具体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汇总发布全省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失业动态监测。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就业服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4.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5%,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着力抓好就业扶贫。率先完成了与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劳动力信息的比对、复核和认定,摸清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2016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底数,并实行了实名制登记入库。参与研究制定就业扶贫9条措施、全省精准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和“1库5名单”动态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建立了就业扶贫月调度和信息直报点制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年共帮扶84.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发挥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积极效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办、人社部的充分肯定。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实名登记的5.75万名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采取电话了解、入户走访、网络联系等方式,准确掌握他们的就业创业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5.28万人,就业率达92.58%,同比提高0.98个百分点。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全年共有8.76万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三是突出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强化创业服务。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302个,在园区内创业大学生5292名。完成了96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认定工作。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广元市利州区创业孵化园被人社部纳入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小贷扶持等公共创业服务,共培训SYB师资1008人,“我能飞”提升培训502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73亿元,帮助1.2万人实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比为1:3.4。

      四是突出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共就业线上服务体系。全省除2个市(州)外,19个市、州均已实现省级应用集中。开发网上办事大厅及手机客户端,拓展线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创业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等业务功能。在四川公共招聘网加载职业能力、创业素质测评功能,为实现“点对点”的线上精准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人力资源数据库基础信息容量进一步扩大,入库人数高达5410万人。就业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在全国持续领先,四川公共招聘网在全国上报数据质量评估中名列前茅。

      五是突出风险管控,着力发挥失业保险功能。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25亿元,切实降低了单位用工成本。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全年共为3.6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1.46亿元,惠及职工402.55万名。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40.7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62亿元。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岗位变动情况的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有效避免了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聚集。

      二、部门概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29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7.33万元,占99.99%;经营收入0.02万元、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3015.05万元,增长91.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收入。

      2016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7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90万元,占22.85%;项目支出4442.31万元,占77.13%;经营支出1.12万元,占0.0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1936.12万元,增长50.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6297.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20.04万元,增长62.4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6297.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20.04万元,增长62.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948.60万元,增长51.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14%;教育支出61.64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6.99万元,占95.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8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111.30万元,占1.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1.64万元,完成预算65.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调整、合并部分培训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1318.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节约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6年决算数146.1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8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程序转入2017年实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845.62万元,完成预算的83.82%,主要原因是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工程、信息化集成实施、家具购置等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还未办理竣工审计、决算和验收手续等,尾款按程序转入2017年度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5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1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7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31.60万元,完成预算的92.4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3名无房户职工调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出1315.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44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6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43万元,下降78.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减少22.55万元,下降7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万元,下降77.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加强内部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批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1万元,占8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5.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应急、机要、保密、安全、维稳等工作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6人(次),共计支出1.1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2万元,比2015年增长58.78万元,增长43.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7.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购置办公家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和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服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厅装修改造;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4个,涉及财政资金5176.3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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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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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2时25分
  • 来源: 省就业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的基本职能:依据《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民生任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并负责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具体有:参与就业、培训、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制定,并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组织各地开展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负责灵活就业、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各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开展区域劳务合作;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全省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放和审计、稽核,具体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汇总发布全省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失业动态监测。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就业服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4.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5%,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着力抓好就业扶贫。率先完成了与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劳动力信息的比对、复核和认定,摸清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2016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底数,并实行了实名制登记入库。参与研究制定就业扶贫9条措施、全省精准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和“1库5名单”动态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建立了就业扶贫月调度和信息直报点制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年共帮扶84.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发挥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积极效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办、人社部的充分肯定。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实名登记的5.75万名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采取电话了解、入户走访、网络联系等方式,准确掌握他们的就业创业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5.28万人,就业率达92.58%,同比提高0.98个百分点。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全年共有8.76万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三是突出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强化创业服务。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302个,在园区内创业大学生5292名。完成了96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认定工作。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广元市利州区创业孵化园被人社部纳入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小贷扶持等公共创业服务,共培训SYB师资1008人,“我能飞”提升培训502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73亿元,帮助1.2万人实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比为1:3.4。

      四是突出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共就业线上服务体系。全省除2个市(州)外,19个市、州均已实现省级应用集中。开发网上办事大厅及手机客户端,拓展线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创业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等业务功能。在四川公共招聘网加载职业能力、创业素质测评功能,为实现“点对点”的线上精准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人力资源数据库基础信息容量进一步扩大,入库人数高达5410万人。就业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在全国持续领先,四川公共招聘网在全国上报数据质量评估中名列前茅。

      五是突出风险管控,着力发挥失业保险功能。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25亿元,切实降低了单位用工成本。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全年共为3.6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1.46亿元,惠及职工402.55万名。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40.7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62亿元。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岗位变动情况的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有效避免了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聚集。

      二、部门概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629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7.33万元,占99.99%;经营收入0.02万元、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3015.05万元,增长91.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收入。

      2016年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7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90万元,占22.85%;项目支出4442.31万元,占77.13%;经营支出1.12万元,占0.0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1936.12万元,增长50.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6297.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20.04万元,增长62.4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6297.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20.04万元,增长62.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948.60万元,增长51.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14%;教育支出61.64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6.99万元,占95.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8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111.30万元,占1.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1.64万元,完成预算65.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调整、合并部分培训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1318.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节约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6年决算数146.1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8 %,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程序转入2017年实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845.62万元,完成预算的83.82%,主要原因是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工程、信息化集成实施、家具购置等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还未办理竣工审计、决算和验收手续等,尾款按程序转入2017年度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5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1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7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31.60万元,完成预算的92.4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3名无房户职工调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出1315.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44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6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43万元,下降78.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减少22.55万元,下降7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万元,下降77.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加强内部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批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1万元,占8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5.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应急、机要、保密、安全、维稳等工作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6人(次),共计支出1.1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2万元,比2015年增长58.78万元,增长43.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7.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购置办公家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和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服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厅装修改造;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4个,涉及财政资金5176.3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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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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