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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6月16日前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 2015年06月16日 05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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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截至2015年6月16日,我厅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等5个辐射建设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3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15年6月16日前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核验〔2015〕26号

2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核验〔2015〕27号

3

江油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核验〔2015〕28号

4

德阳宇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核验〔2015〕29号

5

四川久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核验〔2015〕30号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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