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就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终止药品生产,现依法注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关内容如下:企业名称: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20160233;法定代表人:刘昭华;企业负责人:陈太星;质量负责人:马建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东三环路二段181号: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花龙路132号:原料药(薯蓣皂苷(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将正式注销,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由我局缴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9058
2017年2月3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