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四川龙舵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年第65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四川龙舵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本局将依法注销上述药品批发公司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四川龙舵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多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达州吉兴医药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将予注销(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785790)。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