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缺陷整改完成情况的通告
2016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检查组对我省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出了企业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以及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情况。收到检查情况反馈后,我局立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责成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落实。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的项目经我局会同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收,符合整改要求;个别因硬件条件限制的项目,经企业承诺,我局要求于2017年4月1日恢复生产前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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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