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授予新津县等8个县(区)为省级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报
川办函〔2010〕50号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007〕24号)精神,把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经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验收,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通过评估验收符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条件的新津县、内江市东兴区、沐川县、宣汉县、仁寿县、青神县、美姑县、 雷波县8个县(区)授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创佳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