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川办函〔2016〕179号 2016年11月11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决定调整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王铭晖 省政府副省长
召 集 人:严卫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戴允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徐 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王 强 司法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巡视员
杨 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书记
毕 胜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殷时奎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黄兴棣 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张强言 水利厅副厅长
任兴文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任远明 省总工会副主席
廖凤华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赵 山 成都铁路局总设计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杉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