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取消3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川府发〔2017〕24号        2017年4月7日

(已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要求,经对应清理,我省实际涉及应取消33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消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33项)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二维码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