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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尹 力 

2016年5月10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现决定废止《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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