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巴中南江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川府函〔2025〕237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巴中南江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巴府〔2025〕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原则同意实施巴中南江通用机场项目(项目代码:2502-510000-04-01-113096)。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A1级通用机场,飞行区指标为2B,建设1条长1200米、宽30米的跑道,2条垂直联络道,12个机位的停机坪,2980平方米的机库,3000平方米的航站综合楼,机场生活用房、特种车库以及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716万元。资本金12110万元,其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3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南江县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由四川南江光雾山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四川南江光雾山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最新要求。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二)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做好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对接,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和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开工前要尽快取得待出让土地,落实用地条件。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