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富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5〕218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富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自府〔2025〕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富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根据《保护规划》,富顺历史城区面积为120公顷,东侧、南侧以沱江岸线为界,西至书佳巷和玛瑙山(含老党校),北抵沱江龙岩沱。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后街—北门巷历史文化街区6.81公顷、文庙—西湖历史文化街区7.78公顷、邓井关大河街历史文化街区4.47公顷、东湖菊家桥历史文化街区1.8公顷。
三、你市要依法将《保护规划》予以公告并严格组织实施,整体保护城市格局风貌、历史文脉、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重点对市域和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对象实施分层分类保护。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加快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补充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名录,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