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川办发〔2025〕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等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