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川办函〔2025〕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更好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公布自贡市富顺县长滩镇等18个镇为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绵阳市江油市二郎庙镇青林村等20个村为第六批历史文化名村。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扎实开展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深入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内涵价值,探索创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新经验新路径,统筹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四川城乡历史文化总体格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体系,依法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工作,切实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自然景观整体性保护、活态化更新、内涵式复兴。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指导监督,全面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利用,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21日
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