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天府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5〕346号
成都市、眉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四川天府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天府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四川天府新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发力”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将四川天府新区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公园城市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到2035年,四川天府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1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98.02平方千米以内。落实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优质农田保护,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共同守护“天府粮仓”农业空间。锚固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协同推进龙泉山、长秋山—牧马山、三岔湖、鹿溪河等重点区域整治和修复。优化公园城市用地布局,提升城市服务品质,全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共同营造城绿相融城镇空间。
四、做强科产融合核心功能。持续做优做强创新策源转化、新兴产业集聚、国际交往平台等核心功能,着力集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放平台链接全球资源要素的能力水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五、提升公园城市国土空间品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山水林田湖生态本底,遵循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完善匹配人口结构的城市公共服务,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塑造锦绣天府特色风貌,建设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先行区。
六、构建韧性智慧的基础设施体系。保障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抵御冲击能力。建设一体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打造共建共享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城市智慧治理,构建“地上一座城、地下一座城、云上一座城”的空间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七、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托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实施监督,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成都市人民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工作,指导四川天府新区各片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