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2-0050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08-08
  • 发布日期:2022-08-08
  • 文  号:川办函〔2022〕5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广安、内江、宜宾市联合承办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函

川办函〔2022〕55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定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承办城市的请示》(川体〔2022〕4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广安、内江、宜宾市联合承办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在广安市举行。

二、你局要指导广安、内江、宜宾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简约、安全、精彩”办赛理念,共同组织办好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动漫解读:
  • 访谈解读:
  • 新闻发布会:
  • 部门发文:
  • 市州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安、内江、宜宾市联合承办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函

  • 2022年08月08日 19时32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广安、内江、宜宾市联合承办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函

    川办函〔2022〕55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定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承办城市的请示》(川体〔2022〕4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广安、内江、宜宾市联合承办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在广安市举行。

    二、你局要指导广安、内江、宜宾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简约、安全、精彩”办赛理念,共同组织办好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访谈解读
  • 部门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