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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2-0039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06-09
  • 发布日期:2022-06-10
  • 文  号:川办函〔2022〕3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定第八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通知

川办函〔2022〕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1年,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为主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有力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综合考核,省政府认定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东兴区、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6个县(区)为第八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希望示范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以示范县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做大做强“川字号”农业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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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八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通知

  • 2022年06月10日 18时40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定第八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通知

    川办函〔2022〕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1年,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强监管保安全、提品质增效益”为主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有力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综合考核,省政府认定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东兴区、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6个县(区)为第八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希望示范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以示范县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做大做强“川字号”农业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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