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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60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09-01
  • 发布日期:2021-09-02
  • 文  号:川办发〔2021〕4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21〕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推进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坚持创新发展,推进能力建设。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为我省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35万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保护面积4.1万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保障

(三)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区划、评估与动态监测工作,提高灾害性天气早期识别能力。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面增雨(雪)防雹作业力度。扩大飞机人工增雨(雪)覆盖范围,延长作业时段,开展地空协同、区域联防联动作业,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四)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围绕长江流域川滇生态屏障、黄河流域若尔盖湿地、大熊猫国家公园、攀西和川西森林草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人工增雨(雪)常态化作业服务。组织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大气环境治理增雨作业,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文明建设联合作业和科学试验。(省气象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异常高温干旱、严重环境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规范部门间、上下级、跨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联合应急工作流程。推进应急作业装备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演练和实战,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加强技术储备,实施重大活动保障和大型试验任务。(省气象局、应急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业务基础,促进能力提升

(六)提升监测能力。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探测装备布局,加快补齐机载云降水探测设备短板,优化地面云降水监测站网。加强市、县级作业指挥雷达建设,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监测网络,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省气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作业能力。发展高性能作业飞机,加快作业飞机驻地向专业化发展。开展大型无人机人工增雨作业和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置试验与应用。优化地面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布局,推进火箭、高炮信息化改造,在川西和盆周山地合理布设人工增雨地面烟炉。加大力度推进攀西、乌蒙山区等重点地区地面作业体系规范化建设。(省气象局、财政厅、民航西南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指挥能力。充分应用大数据、云平台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立信息化空域申报系统和协调机制,构建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智慧业务体系,提升指挥调度能力。(省气象局、财政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民航西南空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九)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团队,围绕复杂地形下积层混合云人工增雨(雪)技术和效果检验技术等加大攻关力度。(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开展科学试验。建设复杂地形下积层混合云人工增雨(雪)试验基地,在冰雹灾害多发地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防雹试验区。持续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消云减雨、改善空气质量等科学试验和成果转化,大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城市公园、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省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长期稳定、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聘用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以及劳动保护、社会医疗保障、人身意外伤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省气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依法加强作业器材购销、运输、存储和使用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空域申请和使用、作业站点巡查等制度,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作业装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厅、应急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新技术应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严格落实空域申报与信息存档要求。(省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民航西南空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公安厅、应急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质量效益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部门协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规范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依法依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质量和作业水平。(公安厅、应急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切实加大投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大对川西和攀西地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作业站点标准化、作业装备现代化等基础建设经费。(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衔接、跨区联合、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协调,充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提高作业效益。(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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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1年09月02日 16时4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21〕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推进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坚持创新发展,推进能力建设。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为我省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35万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保护面积4.1万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保障

    (三)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区划、评估与动态监测工作,提高灾害性天气早期识别能力。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面增雨(雪)防雹作业力度。扩大飞机人工增雨(雪)覆盖范围,延长作业时段,开展地空协同、区域联防联动作业,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四)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围绕长江流域川滇生态屏障、黄河流域若尔盖湿地、大熊猫国家公园、攀西和川西森林草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人工增雨(雪)常态化作业服务。组织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大气环境治理增雨作业,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文明建设联合作业和科学试验。(省气象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异常高温干旱、严重环境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规范部门间、上下级、跨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联合应急工作流程。推进应急作业装备建设,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演练和实战,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加强技术储备,实施重大活动保障和大型试验任务。(省气象局、应急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业务基础,促进能力提升

    (六)提升监测能力。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探测装备布局,加快补齐机载云降水探测设备短板,优化地面云降水监测站网。加强市、县级作业指挥雷达建设,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监测网络,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省气象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作业能力。发展高性能作业飞机,加快作业飞机驻地向专业化发展。开展大型无人机人工增雨作业和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置试验与应用。优化地面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布局,推进火箭、高炮信息化改造,在川西和盆周山地合理布设人工增雨地面烟炉。加大力度推进攀西、乌蒙山区等重点地区地面作业体系规范化建设。(省气象局、财政厅、民航西南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指挥能力。充分应用大数据、云平台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立信息化空域申报系统和协调机制,构建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智慧业务体系,提升指挥调度能力。(省气象局、财政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民航西南空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九)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团队,围绕复杂地形下积层混合云人工增雨(雪)技术和效果检验技术等加大攻关力度。(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开展科学试验。建设复杂地形下积层混合云人工增雨(雪)试验基地,在冰雹灾害多发地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防雹试验区。持续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消云减雨、改善空气质量等科学试验和成果转化,大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城市公园、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省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长期稳定、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聘用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以及劳动保护、社会医疗保障、人身意外伤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省气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依法加强作业器材购销、运输、存储和使用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空域申请和使用、作业站点巡查等制度,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作业装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厅、应急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新技术应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严格落实空域申报与信息存档要求。(省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民航西南空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公安厅、应急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质量效益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部门协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规范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依法依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质量和作业水平。(公安厅、应急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切实加大投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大对川西和攀西地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作业站点标准化、作业装备现代化等基础建设经费。(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衔接、跨区联合、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协调,充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提高作业效益。(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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